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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工作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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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6-27浏览:

产学研工作处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科技教育与经济发展方向,结合学院实际,提出学院中长期科研与产学合作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校企合作工作计划、教科研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统一协调和管理学院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和社会服务工作。

二、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和学院人才培养要求,加强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大型企事业等单位的联系与沟通,进行校企合作的调研,建立科学有效的校企(地)合作的运行机制。

三、积极寻求合作企业,拟定校企合作协议,丰富合作内容,拓宽合作深度,及时解决合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介好的做法和经验。负责学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品牌建设。

四、充分利用校企合作平台,协助院系积极引入企业资金共建校内实训实习基地。引导、协助教学单位开发、建设校外实训实习基地,拟定基地共建协议,负责对校企共建基地的管理和目标考核。

五、积极寻求与企业在职员工培训、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等领域的合作项目,负责对学院社会服务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积极寻求开展订单培养的合作企业,拟定订单培养协议,加强对院系的订单培养工作管理。

六、协助教学单位组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对院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管理,协助院系与企业共同开发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等教学资源。协助人事、教务、系院引进企业专家、技术人员共同参与教学,开展教师顶岗实践;向合作单位推荐毕业生就业等工作。

七、组织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市(厅)院级教科研项目,做好重大、重点项目和跨院校(系、院)项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定期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协助解决存在的有关问题。

八、收集国内外科技经济信息,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动态,提出学院科学研究、教学研究议题,拟定学院教科研项目指南。组织院级课题申请、立项、检查、结题和验收等工作。

九、组织协调各单位间课题联合或协作,发展校外横向科技协作;多渠道、多途径、多方式增加科研经费;监督、管理各级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

十、组织优秀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的评比、鉴定、奖励,专利申请,推广应用,科技转让,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工作。

十一、做好院内外教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的有关工作。组织院内各种类型学术讲座、学术交流活动,及挂靠学会的管理工作,指导科研情报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教科研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做好全院教科研工作量及成果的统计、审核与归档管理,负责科研成果奖励发放、科研保密工作和其它科研管理工作。做好学院学术委员会日常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