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直属单位:
科学研究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科研成果是学院晋级晋职、职称评定、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以及系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为了规范管理教科研成果,我院拟定于2017年1月-3月开展2016年度教科研成果认定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登记范围:科研项目、学术著作、学术论文、专利、教研成果及科技活动方面取得的其他成果(含荣誉)等。
二、登记时间范围:2016年1月—2016年12月。
三、有关要求:
1.此次为个人成果登记。申报的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2份),论文复印件需要封面、目录、正文,学术著作复印件需要封面、前言、目录及包含出版日期的的相关信息资料。产学研工作处审核原件后进行登记,并在提供的复印件上盖章后退回原件。
2.产学研工作处根据申报材料按照一人一档建立目录,归纳整理、统计登记。
3.个人申报的成果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或虚报成果的,一经核实,撤销其成果和奖励并予以通报。
4.考虑到目前各位教职工处于招生和放假阶段,为了方便教职工登记,此次收集过程仅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即可。资料统一审核后将在全院公示成果认定情况,逾期未提供成果的,产学研工作处在今后的晋级晋职、职称评定、绩效考核以及系部考核中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成果材料报送至产学研工作处410办公室,联系人:陈辉,联系电话:3063808 13995784589
产学研工作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