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1〕80号)精神,切实做好学院教学成果的选拔工作,全面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依据国家、省关于开展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第一届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申报资格和要求
(一)申报资格。学院各处室、院(部)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及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二)有关要求。成果主要完成人须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申报教学成果奖的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员不得超过5人。
提倡不同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不同部门间联合申报;各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部门不得超过3个,超过要求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评审成果的范围
(一)成果内容
学院教学成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主要包括落实立德树人、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 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和评价,促进现代教育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开发高质量教材,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五育并举"的素质教育等方面。
(二)成果要求
拟申报评奖的成果应符合《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立足于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取得明显效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
未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且无实际教育教学成果的论文、论著、报告等不得申报。
(三)成果形式
教学成果主要形式为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具体为:
1.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
2.通过鉴定的课题研究报告;
3.实用成果报告,如专业建设方案、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系列校本教材、自制教学仪器设备等;
4.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的高等教育教材;
5.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教学竞赛活动形成的教案、课件;
6.已公开出版、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等;
7.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调研咨询报告,或在有关教学研究会议上交流的教学研究成果。
三、申报评审程序
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包括初评和学校评审两个阶段。
(一)申报阶段(2022年1月10日—2022年2月10日)
初评主要以各处室、院(部)为单位进行组织。成果主持人按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向产学研工作处进行申报。
各处室、院(部)应将推荐成果的相关参评材料及电子文档于2022年2月10日前报送至邮箱316104994@qq.com。
(二)评审阶段(2022年2月10日—2022年2月15日)
产学研工作处负责组织专家评委会,对申报的教学成果进行现场评审,教学成果第一完成人须到会答辩。
四、申报成果数量及奖项设置
各处室申报限额为1项,各院(部)申报限额为2项,国家、省级项目较多的院(部)可增加1-2项。
校级教学成果奖共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次。其中一等奖数量不超过申报数量的20%,二等奖不超过申报数量的30%。
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奖项可空缺,遵循质量优先原则,上一等次空缺名额可顺移到下一等次,宁缺毋滥。
若参评项目均未达到学院评奖要求,本届教学成果的评选可不产生奖项,所有参评项目将作为学院教学成果奖的孵化激励项目。
五、申报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材料
1. (1)《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 (2)教学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6000字);(3)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为PDF格式。
推荐书、教学成果总结报告的格式参见(鄂人社奖〔2021〕80号)有关附件样式。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PDF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在成果名称后标注“(教材)”字样,并报送样书1本。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5.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二)要求
上述第1项需提交纸质材料,装订要求:(1)推荐书:单独装订(一式5份),A4纸双面印制、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 25 毫米,竖装;(2)教学成果总结报告;(3)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两者合装成册(A4纸,一式一份),不要和《推荐书》装订到一起,首页应为目录(标注各部分页码),不要加其他封面。
七、其他事宜
1.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一般应从学校一等奖、二等奖中产生。学院根据评选结果,排序前2名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2.按照学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获得学校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及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须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3.申请者当年最多申报一项和参与一项成果;当年不申报者,可作为成员参与两项成果奖的申报。
4. 拟申报评奖的成果版权应为我校所有。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责任由申报团队承担。
5.学院纪委全程监督教学成果奖的评比。
6.本实施方案及其他未尽事宜由产学研工作处负责解释。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