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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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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6-06浏览:

教学单位、电大、工业学校、职能部门              

2023年度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202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学会在学术研究、合作交流、成果推广、智库咨询、服务承办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助力湖北高等教育强省建设组织开展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根据《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指南》提供的研究领域和方向,按照《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认真组织申报。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学术成果计划项目

本项目聚焦湖北建设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目标,以省域高等教育发展历程与走向为坐标,立足新时代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若干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学术前沿问题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

本项目设立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其中重大课题由学会定向组织征集工作,不面向其他单位和个人;重点课题由学会提供一定资助经费,研究时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

本年度拟遴选一批课题纳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资助重点课题”。

2.决策咨询调研项目

本项目围绕湖北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热点与难点问题进行调研,为地方政府或高校决策提供高质量的、以实证资料和专业分析为主要特点的教育发展咨询研究。

本项目设立若干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申请院校自筹经费,申请单位对重点课题的立项资助额度不少于2万元,对一般课题的立项资助额度不少于1万元,研究时限一般为1-2年。

3.资源平台共建项目

本项目围绕新时代产教融合理念与实践,鼓励高校联合有资质、有技术与有意愿的企事业单位,就若干技术支持与管理协调平台、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等内容展开前期研究,并适时启动建设。

本项目设立若干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申请院校自筹经费,鼓励高校参与平台建设,校企以协议方式维护平台的良性运行和合理收益。申请单位对重点课题的立项资助额度不少于2万元,对一般课题的立项资助额度不少于1万元,研究时限为1-2年。

4.学会共同体建设项目

本项目鼓励高校针对本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决策支持需要,开展院校研究。由申请院校自主确定课题,自筹经费并负责课题管理。

本项目设立若干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单位对重点课题的立项资助额度不少于2万元,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申请单位对一般课题的立项资助额度不少于1万元,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学会拟择优遴选部分项目提供资助。

 

二、申报要求

  1. 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各高等学校、理事单位和分支机构限报5项,鼓励开展合作研究。

  2. 学会课题共分四大类专项。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见附件1)

  3. 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博士学位。

  4. 课题申请人限申报1项课题,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5. 校内评审后,择优向省高教学会推荐,省高教学会收取课题评审费每项200元(由各课题负责人缴纳)

、材料报送

1.所有材料一经上报,不再接受修改。请各申报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前仔细检查,认真核对。

2.课题申请人认真填写《课题申请》和《课题申请 活页》。《课题申请活页》用于专家匿名评审,申请活页中涉及学校及个人名称、电话等信息统一用XXX代替,相关内容中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 请以“本人”或“本校”代替。

3.课题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课题申请表》和《课题申请活页纸质一式3份报送至产学研工作处。《课题申请表》《课题申请活页课题申报汇总表的电子表命名方式为“1.姓名-申请表”pdf,“2.姓名-活页pdf,“3.汇总表”xls,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姓名-2023省高教学会课题-课题名称,压缩后发送至79371059@qq.com

4.课题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23年622日-23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小勇

电话: 3353077

邮箱:79371059@qq.com

 

产学研工作处

2023年65

 

 

附件:

  1. 2023年度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指南

  2. 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学术成果计划项目申请•评审书

  3. 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决策咨询调研项目申请•评审书

  4. 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资源平台共建项目申请•评审书

  5. 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共同体建设项目申请•评审书

  6. 申报汇总表